网络虚拟财富保护:需社会认可与法律支持(2)

程序如木马或是恶意网页向外传输信息时,软件也会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并将木马或恶意网页自动清除。 

  然而,指望网络安全厂商的技术显然还不能更有力地保护网民的虚拟财富和网络利益。最终还是要靠司法的健全和公安、司法部门对黑客犯罪行为的执法重视。目前,我国还仍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虚拟财富(包括对网络游戏、点卡乃至电子商务虚拟货币)的保护、判定和执行的法律,而只是按照一般刑事、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来处理这类案件,这与IT发达国家形成鲜明对照。由于针对性法律的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也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未有一个被侵害权利或损失网络虚拟财富的的网民赢得官司。 

  此外,目前我国网民对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讨回损失也还不踊跃,对公安机关的办案重视程度与能力心存疑虑,因此,很大一部分犯罪行为根本没有被受害者报案,即使报了案也不报什么告破的希望。比如在今年春节前国内一家大软件厂商的价值数十万的网络游戏点卡连同主机一起失窃,但迄今公安机关也只当一般失窃案处理,只认定被盗的价值仅千把元的主机是被窃物,而对失窃的虚拟点卡不太关心。出于这样的重视程度,怎能投入精力进行追查和侦破? 

  种种这些,使得我国的网络虚拟财富保护还任重道远。但首当其冲的还是整个社会尤其是执法部门对于网络虚拟财富存在的认可。此外,保护虚拟财富必须被提升到保护产业发展和维持社会秩序的高度,才是开展保护的前提。 

  新闻背景:虚拟财富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使用,网上购物、网络游戏的日益盛行,网络信息、网络隐私、网络钱币、网络资源等等组成了在网络中的极大财富,虽然它是虚拟的,但赋予了很多现实意义。网络玩家的“虚拟财产”其实是由实际财产演变过来的,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玩家有实际花费,也能从这些财产中得到满足感和快乐,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其真实价值不言而喻。“财产是虚拟的,但是产生的利益却是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