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企业财务管理比较(2)
五、中美企业外部筹资模式比较
资金筹集是企业资金运动和理财的起点。企业筹资的多少决定了生产经营规模和发展速度,制约着资金的投入、运用,最终影响资金的分配。企业资金来源包括内部来源和外部来源。内部来源就是企业留存收益,取决于企业实现的利润和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通过留存收益筹得的资本是有限的。企业为更大发展,要更多地通过股票、债券、借款等外部来源筹集资金。企业外部融资一般有两种模式: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美国企业外部融资模式表现为:主要依靠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方式获取外部资金。采取的方式主要包括:上市运作、债券、企业间的并购、可转换债券和杠杆收购等。这主要是由于美国的银行法律限制金融业务交叉经营、将银行业与证券业相分离、对利率进行严格管制、设置单一制的银行等,使银行筹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很难满足企业巨额的资金需求。
美国的资本市场比较发达,资金量大,操作方便快捷,形成美国企业以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模式。我国企业外部融资模式从历史上看大致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企业惟一的融资渠道是依靠国家财政,企业外部融资模式是财政主导型。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居民收入显著提高。但是,我国的证券市场规模很小,主要是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居民个人的投资选择较少。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也有限,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这就造成我国企业外部融资采取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模式。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必将越来越高,并逐渐形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互结合的模式,以充分发挥两种融资方式间的互补性。
六、中美企业收益分配政策比较
在现代资本制度下,为实现资本保全,各国都通过法律形式约束企业收益分配。目前关于企业留存收益的分配,国际上并存着两种惯例,即提取盈余公积和分拨留存收益。我国企业的利润分配制度先后经历了一个利润全部上缴、企业基金制度、利润留成制度、两步利改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曲折演变过程。1993年颁布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后,才确定采用提取盈余公积的办法。企业利润分配只能按政府规定的顺序、比例先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直至积累到注册资本的50%为止;同时还要提取5%~10%的法定公益金;而后,经股东大会等决定可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公积金;最后才可进行股利分配。提留的盈余公积将长期积累在企业内。在这种收益分配政策下,企业的自主权很少,但可把更多的财力长期留存在企业内,这是与我国的会计实践以企业利益为导向以及企业所持有的长期经营观点相适应的。美国采用的是分拨留存收益政策,不但没有要求提留法定公积,而且不允许企业提留可用于任何目的的任意公积,并在税法中对留存收益的最高积累率作出规定,以防止企业为股东避税。对留存收益的分配,只采用可以为特定目的或用途在一定期限内拨留一部分,不作为可供分配股利的留存收益,在这一特定目的或用途可以取消时,就可以把它转回未分拨的留存收益,而不是象提留的盈余公积那样长期留存在企业内。显然,美国企业的这种收益分配政策是与美国的会计实践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导向以及企业所持的短期经营观念相适应的。